从伊斯兰学者的思维方式看变革前景
前言
伊斯兰世界的变革,是从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解体开始的,改革的高潮是凯末尔领导的土耳其民族革命。政教分离的强制改革让土耳其成为最发达的穆斯林国家,但伊斯兰传统依然有着强大的影响力。
现在世界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世俗社会与伊斯兰群体的普遍冲突,政教合一的伊斯兰完全超越了通常宗教的概念,各国民众一直笼罩在强迫信仰与极端宗教主义的阴影之下。
了解伊斯兰信徒群体,是非常有必要的。不仅要观察其日常行为,更要探索其思维方式。通常来说,一个群体中精英的思维方式预示着该群体的未来。
右为李云飞阿訇
共识网对山东德州伊斯兰教阿訇、伊斯兰教历史学家李云飞进行的邮件采访,主题是2015年11月13日巴黎发生一百多人死亡的恐怖袭击事件。书面回复可避免各种误读,本文选取了其中一个问题,对话全文照录。李云飞先生多次参加宗教研讨会并发言,其观念有一定的代表性。
蓝字为评论。
共识网:关于上半年的《查理周刊》事件,伊斯兰世界为什么对先知的漫画感到无法容忍?一定要用暴力把漫画家杀掉?为什么不尊重言论自由?为什么不相信语言和文章表达,以及对话和平的力量,而总是崇尚暴力?
漫画家声援查理周刊的作品
李云飞:穆斯林对先知的爱是非穆斯林难以理解的,当他去世时,他的弟子艾布·伯克尔悲痛地说:我愿用我的命把你从真主那里赎回来。先知穆罕默德与他的弟子们建立了深厚的友谊,而他的言行记录(哈迪斯,圣训)又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穆斯林,成为穆斯林的最高道德示范。圣雄甘地(Mahatma Gandhi)说:“不宽容本身就是一种暴力。”这个不宽容指的就是《查理周刊》以及袭击它的IS枪手,双方都犯有“不宽容的暴力”。我们清楚,言论自由是所有民主制度的生命线,但这项自由主要是就有关政治和其他公共事务发表言论和意见的自由,民主理论家认为这种自由的目的是为了形成最佳意见并避免更大失误。言论自由是一项基本权利,但它不是绝对的,不能被用作诽谤、煽动仇恨的理由。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言论自由“带有特殊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得受某些限制”,这种自由设有两个前提:“(甲)尊重他人的权利或名誉;(乙)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卫生或道德。”此外,“任何鼓吹民族、种族或宗教仇恨的主张,构成煽动歧视、敌视或强暴者,应以法律加以禁止。”美国奉行的言论自由也设有前提,任何“激起暴力、妄害他人名誉、推翻合宪政府或鼓动淫荡行为的言论”当受到禁止。《查理周刊》对伊斯兰先知的侮辱显然违背了西方文明言论自由的初衷和精神。
李云飞的观点有三层表达:
一、穆斯林对先知有无上的爱。
教徒爱先知,这没有问题。就像基督徒爱上帝,佛教徒爱佛佗。信仰是个人事务,爱是用来强调信徒的虔诚,而不是成为杀人的借口。举个例子,人们批评耶稣不会有基督徒藉此来杀人,批评佛佗也不会有佛教徒藉此来杀人,其它正常的宗教都不会。以爱之名作为杀人的理由,这是什么性质的宗教?
二、《查理周刊》和IS枪手都犯了不宽容的错误。
李云飞先给双方扣了一个不宽容的帽子,然后借用甘地的话把“不宽容”都转化成“暴力”,最后推导出这件事情就是以暴力对暴力。正常人都知道,违法都要分行政处罚、民事罪与刑事罪,同样的杀人也分过失和故意。把文字的批评,和恐怖枪杀的问题等同起来,真的是神逻辑了。如此偷梁换柱,混淆是非,为杀戮暴力辩护,这宗教宣扬的是什么?
三、《查理周刊》是诽谤、煽动仇恨,不是言论自由。
值得注意的是李先生在这里引用了联合国公约与现代言论自由概念。既然在这样的语境下讨论问题,那还要理解一些基本政治和法律概念:宗教、诽谤、煽动仇恨。
什么是宗教?
宗教是一种思想。宗教信仰自由,就是思想自由。思想能批评能讽刺能贬低吗?当然可以。你信啥教是你的私事,和其他人无关。在世俗国家,宗教不是法律更不是真理,那些不能批评、讽刺、贬低的宗教,就是邪教。
什么是诽谤?
诽谤这个罪名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如果真的存在法律纠纷,也应当是先知穆罕默德本人或他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
什么是煽动仇恨?
《查理周刊》是讽刺漫画,讽刺各种大人物,和煽动仇恨是不同的概念。比如,讽刺耶稣不等于仇恨基督徒,批评佛佗不等于仇恨佛教徒。中国大部分人是无神论,世界上也有很多无神论者,那按照李云飞的理论,无神论者只能批评基督教/佛教/道教,唯独不能批评伊斯兰教。批评伊斯兰教的,都要归结到“煽动仇恨”。
比如下面这位加拿大穆斯林议员
加拿大穆斯林女议员伊克拉·哈立德推进反“伊斯兰恐惧症”法。伊克拉·哈立德出生在巴基斯坦后来移居加拿大,她提交了M-103号议案要求将“伊斯兰恐惧症”定义为犯罪。
还好,加拿大人的脑子没有都坏掉,掰着脚趾头想一想,如果真要立法通过专门保护伊斯兰教的M-103法案,伊斯兰教将被装进法律的无敌金钟罩,穆斯林在加拿大将成为不可批评的族群。
李云飞:上次《查理周刊》事件发生后,我曾告诫法国激进的世俗主义者,和平掌握在法兰西人手里,绝大部分穆斯林可以容忍,但没有办法防控个别人的极端行为,如果法国人仍然我行我素针对穆斯林推行极端世俗主义,恐将再次面临“巴黎血案”。遗憾的是,自今年3月开始,法国极右势力在所控制的市镇推行学校午餐政策,宣布在学校取消无猪肉午餐,让穆斯林家庭的孩子们“要么吃猪肉,要么饿肚子”。《卫报》专栏作者安琪莉可·克里萨菲斯撰写了题为《饮食撕裂法国》的文章,指出“对女士能否戴头巾的争论在法国持续多年后,猪肉又成为了这个国家关于国家形象和伊斯兰教地位激烈争论的新战场。”巴黎高等研究实践学院的宗教与国际关系历史学家瓦伦汀·珠伯(Valentine Zuber)说:“这是对政教分离原则(世俗主义原则)的扭曲”,“没有其他地方像法国世俗主义一样宣称人们必须吃一样的,穿一样的,喝一样的。”
李云飞的观点依然有三层:
一、和平掌握在法国人手里
这句话是赤裸裸的威胁,包含着这个意思:你们不批评伊斯兰,你们提供清真餐,你们支持蒙头巾,教徒就不会搞恐怖活动,法国人就有和平。如果你们不配合,那出现恐怖活动是你们的责任。
在李云飞看来,世界和平的钥匙,掌握在世俗社会的异教徒手中。如果异教徒不配合,就会有恐怖袭击。如果异教徒听话,世界就会和平。
二、恐怖分子是少数伊斯兰信徒的行为
这个就不多说了,关于温和派与激进派的区分,早就给土耳其总理埃尔多安否认了:“伊斯兰,就是伊斯兰”。无论是血缘传承、历史传承还是领袖学识,ISIS的正统性是受到全球穆斯林认同的,要不然也不会有全球一百多个国家的数万穆斯林自发投奔ISIS去圣战。不信,看一下法国年轻人对ISIS的支持率是多少?
三、公共服务不提供宗教食物就是极右
法国是世俗国家。公共场所不提供宗教食品,有问题吗?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穆斯林到了世俗社会,不想吃世俗食品,异教徒们应该提供宗教食品。那异教徒们到了穆斯林社区,不想吃清真(宗教)食品,穆斯林是否该提供世俗食品呢?
回复中引用那位历史学家Zuber的话,推理到人们必须吃一样的喝一样的,这完全是混淆公共服务与私人事务的概念。世俗社会的公共服务当然没有义务提供宗教食品,爱吃不吃。这是基本的法治秩序,和左右完全没有关系。信徒要吃宗教食品,是私事,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不要搞得象法国人欠你的。你要搞宗教仪式,也是私事,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不要占道,没人欠你的。
世俗国家有法律,不搞伊斯兰教法那套。如果教徒实在受不了世俗社会,应该去伊斯兰国家,那里有完美的伊斯兰教法。
李云飞:此外,穆斯林要懂得宽容,绝对不能用暴力的手段来解决此类问题,面对法国人激进的世俗主义言行,正如您所言,穆斯林应当通过文章和对话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古兰经》说:“你们肯定要从曾受天经的人(犹太教徒、基督教徒)和以物配主的人的口里听到许多恶言,如果你们能坚忍,而且心存敬畏,那末,这确是应该决心去做的事情。”(3:186)《古兰经》说:“你应当凭智慧和善言而劝人遵循主道,你应当以最优美的态度与人辩论,你的主的确知道谁是背离他的正道的,谁又是遵循他的正道的。”(16:125)我们谴责针对《查理周刊》和此次巴黎平民的暴力袭击,这不符合伊斯兰教的精神。
李云飞发出“宽容”这样的道德呼吁并不困难,真正困难的是世俗社会人们的困境:遇到不宽容的、习惯暴力解决问题的穆斯林群体,怎么办?
异教徒们该拿着什么去和拿AK47的教徒谈宽容问题?
李云飞引用经文的解释方式,和很多断章取义的学者很合拍。比如那位定居荷兰的李剑芒先生,自称学习了《古兰经》,找到了几句谈和平的句子,然后判断伊斯兰是和平的宽容的宗教。其实无论是谴责恐怖袭击,还是支持恐怖袭击,都可以从教义中找到出处,这就是伊斯兰的玄妙之处。关于伊斯兰教徒如何对待异教徒,《古兰经》还说:
**不信道者而且否认我迹象的人,是火狱的居民,他们将永居其中(2:36)
**须知真主是仇视不信道人们的(2:98)
**他们将永居火狱,不蒙减刑,不获宽限。(2:162)
**你们要与他们战斗,直到迫害消除,一切宗教都归真主(8:39)
请问李剑芒先生,这些句子你看不到吗,再举个例子:
《圣训》中说:要善待敌方的妇孺和儿童。哇,真是太棒了,伊斯兰这么讲人道主义。但《圣训》接着还说:如果信徒感到妇孺和儿童有威胁,那也是可以消灭的。哦,原来如此。
理解伊斯兰,《古兰经》是教义大纲,而《圣训》是教徒的行为准则。更核心的问题,不在于你说了什么,而在于你做了什么。
小结
从前面的对话可以看出,李云飞先生是信徒中学识与思辨能力比较突出的一位,不仅能够引用伊斯兰的经文,也能熟练引用一些现代词汇和句子。但很明显,就像引用《古兰经》中二个句子来证明伊斯兰是讲包容反暴力的一样,他引用了很多名人名言、专家观点和现代政治词汇,却没有深入理解很多语句的适用条件和局限性(或者说,不少名人名言和专家观点本身就是混乱的),以及政治词汇的基本概念与使用范畴。李云飞的引用,仅仅是把那些句子生拉硬扯过来修饰自己脆弱的逻辑链,而其思维方式始终是固化的:
**恐怖活动的原因,是法国人不包容不配合。
**恐怖分子是少数,而且是法国人逼出来的。
**法国艺术家批评伊斯兰,就是煽动仇恨。
总之,都是你们的错。
要么配合,要么去死。
这是温和派对恐怖活动的看法。
精英的思维如此,何况普通信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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